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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强市再出实招 沈阳发布“兴沈英才计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2 [来源]:中国沈阳政府网 [浏览次数]:

沈阳振兴,人才先行。5月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兴沈英才计划”)。

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兴沈英才计划”时,吸收了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及外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在保留“人才新政3.0版”优点的基础上,从突出产业发展需要、突出创新驱动、突出激发人才活力和优化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政策盲区、补齐了政策短板。


市人社局

实施“四大工程”吸引“兴沈英才”


市人社局局长杨志宏作新闻发布。她表示,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沈阳“兴沈英才计划”部署,市人社局将全力抓好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等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四大工程”。

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

聚焦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引进培养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等A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500万元奖励、100万元科研经费、“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二是每年支持5名左右为沈阳作出突出贡献的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三是每年支持50名左右来沈在沈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7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同时,市人社局将实施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根据人才作出的实际贡献,对在我市工作、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A、B、C类)、科技型企业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骨干人才,依据贡献程度分类分档给予奖励,原则上最长资助3年。

产业人才支撑工程

按照沈阳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精准寻找技术和人才,持续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做到“按图索骥”。一是根据我市“老、原、新”20个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采取“多方式”“点对点”“一企一策”方式,精准编制“龙头”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二是综合考量我市区域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编制具有区域特点的区域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三是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综合考量重点行业特点,编制具有行业特色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四是对按照目录引进企业实际需求的人才,根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贡献程度等条件,择优分三年给予总计6万至30万元奖励。同时,每年支持50名左右的优秀工程师,每人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

着眼吸引储备优秀的青年后备人才,围绕购房、生活、创业、求职等实际问题,提供“一揽子”资助政策。一是按照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的标准,实施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二是针对毕业后在沈首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每月600元、硕士每月1200元、博士每月2500元的标准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三是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期限为2年。四是为来沈求职、应聘的外地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0天免费入住人才驿站的服务。五是开发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招录毕业三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工作和生活补贴2800元,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着眼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中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一大批高技能人才来沈、留沈。一是对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分别给予600元、800元和1000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二是对新引进非沈阳户籍且在我市首次购房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对经全国评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三是对评审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贴。四是对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3500元、5000元培训经费。对完成新型学徒制培训,获得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每人5000元、6000元标准补贴企业。五是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获得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6000元、3000元奖励。六是对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当年度输送100名以上毕业生进入我市纳税企业,并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名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奖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在“四大工程”基础上,市人社局还将进一步扩大三种权限:一是用人主体自主权。对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突破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根据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二是企业人才认定权。在原有10家“链主”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基础上,继续支持70家企业开展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三是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权。市属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梁馨月)


市科技局

打造政策支持体系 吸引人才、团队、项目集聚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李莹就“兴沈英才计划”介绍,较之以往人才政策,“兴沈英才计划”中涉及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含金量更高、普惠面更广、突破性更大、操作性更强。

李莹说,“兴沈英才计划”突出科技人才在人才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了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海外引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注重支持“带土移植”。

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沈阳市每年引进25个左右能够破解企业“卡脖子”技术的创新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资助,最高500万元奖励……在支持科技创业人才方面,每年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企业的人才团队,视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在启动阶段最高可给予团队10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发展阶段累计最高奖励可达2000万元……在支持中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岁以下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10万元奖励。

“兴沈英才计划”首次设置了对中试平台的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熟化及本地转化。“兴沈英才计划”提出,对中试平台的建设投入、中试服务费用、中试项目数量和质量、中试成果转化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评价,择优对中试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李莹介绍,目前全市1285个创新平台集聚了7万余名科技人才。“兴沈英才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力求以一流平台引聚优秀人才。“兴沈英才计划”提出,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500万元支持;根据市场化评估及投资规模,对落地的重要创新资源项目给予1000—3000万元支持,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对绩效评价达标的新型研发机构,按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创新驱动助力示范园(区),按入驻企业年度贡献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岳雨)


市工信局

创新型企业家每人享受15万元补贴


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沈阳市将大力培养创新型企业家梯队,重点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分三年给予每人总计15万元专项支持。

市工信局局长张文哲在发布会上介绍,在此之前,市工信局在市委组织部人才办的指导下,制定了《沈阳市创新型企业家认定实施细则》,市工信局将依据《细则》实施创新型企业家政策,推动沈阳市实现人才引进和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人才引育与产业发展“齐头并进”。

张文哲介绍说,新版的沈阳创新型企业家政策在三个方面对原有政策进行了修订。

一是企业家个人条件方面。新政策仅对企业家任职条件进行了要求,即企业家本人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职务两年(含)以上及担任技术副总经理职务三年(含)以上的企业家即可申报。取消了原政策中对企业家个人学历、经历、企业占股等一些基本条件的要求,总的来说相对放宽了企业家个人申报条件。

二是企业家所属企业条件方面。新政策对企业家所属企业主营业务领域进行了明确,应围绕“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20条产业链的重点产业领域;同时对企业经营情况及研发情况进行明确,要求企业经营情况呈上升趋势,满足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应缴纳税额或销售收入逐年增加、研发经费逐年增加、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逐年增加等相关条件。

三是调整了支持方式。新政策按照经认定后,下一年度向企业家所在企业给予每年5万元奖励资金,三年共计15万元的方式进行政策支持。不再按照认定后对企业家给予创办或领办的企业贷款贴息及研修费用和交通费用补贴的方式支持。(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黄超)


市金融发展局

“人才贷”“人才投”为人才创业提供金融支持


发布会上,市金融发展局局长吴向国就《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的“人才贷”和“人才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的“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人才贷、做强人才投”,是在2021年市金融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沈阳市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金融支持实施细则》基础上提出来的。

“人才贷”,是指人才创业项目、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创业项目,在符合金融机构授信条件情况下,可获得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最高500万元的信用贷款。

申报主体和申请流程为:借款人可以选择以个人或企业为主体向金融机构申办“人才贷”业务。获得“人才贷”资金的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核心技术团队领军人须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创新型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沈阳市重点产业链发展要求。

经认定后,获得“人才贷”资金的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型创业项目可作为申报主体申请贴息补助。补助标准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最高80%计算,补助期限累计最多36个月。

“人才投”,是指在沈注册并开展经营的创业投资机构,向在沈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创业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同时持有期满24个月。

申报主体和申请流程为:在沈注册并开展经营业务2年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当创投机构及其管理人取得中基协登记备案后,且实缴资本到位,对在沈成立5年之内的种子期、初创期高层次人才创新型创业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单次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持有期满24个月后,创投机构的管理人可作为申报主体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货币投资额10%计算,补贴金额每个机构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高级记者 刘洋)


市科协

最高300万元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


发布会上,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吴智丰介绍,围绕产才融合平台建设和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市科协制定“兴沈英才计划”相关细则,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海内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推动高水平学术交流合作开展。

支持“四站”建设,服务科技创新发展。聚焦沈阳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基础,以项目合作为纽带,引导院士、海内外专家、国家(省)级学会及海内外创新资源向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集聚,深入开展项目研发、技术攻关、咨询论证、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国际学术交流等工作;建立健全专家与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长效机制,为企事业单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科技交流,服务人才优化环境。对于在沈阳市举办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按不超过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经费补贴,每项活动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永久落户沈阳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对引进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支持创新创业,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承办中国沈阳海智创新创业大赛的国内、海(境)外赛区赛事、“双创”主题论坛、项目对接会、科技成果展、创业培训等活动,根据绩效考核评估结果给予经费补贴;推动优质“双创”成果转化落地,赛后在沈注册成立企业的获奖项目,可获最高30万元创业落地孵化补贴。对于新认定的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外离岸创新中心、海外工作站,在认定周期(三年)内,按照基本工作经费、项目落地经费及奖励经费三个部分,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支持。